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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对《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等三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

时间:2021-01-01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责任编辑:李炎成

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第2部分:平台要求》和《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第3部分:数据规则》等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12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machen@nr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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