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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1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责任编辑:李炎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平台要求》和《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数据规则》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339.1-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pdf;
GYT 339.2-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平台要求》.pdf;
GYT 339.3-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数据规则》.pdf。
上述三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0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nrta.gov.cn/art/2020/12/29/art_113_54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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