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China Law Society Cyber and Information Law Society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资讯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公示《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等四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

时间:2021-05-11 来源: 责任编辑: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对《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等四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和《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等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machen@nrta.gov.cn


附件:(见阅读原文)

1.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报批稿).pdf

2.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素集(报批稿).pdf

3.网络视听收视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3部分:接口(报批稿).pdf

4.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收视综合评价数据脱敏规则(报批稿).pdf


微信公众号: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微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邮箱:cyberlawsociety@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