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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24 来源:证监会 责任编辑:王雪华
为规范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纸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9月15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
联系方式:
1. 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邮编:100033
3. 传真:010-88061446
中国证监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
1. 《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试行)》.pdf
2. 《证券公司租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证券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试行)》起草说明.pdf
原文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8/t20200814_3817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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