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Law Society Cyber and Information Law Society
时间:2020-11-07 来源:数据法律资讯 责任编辑:王雪华
第三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
暨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
■ 邀 请 函
尊敬的嘉宾:
万物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正在改变着人类的社会认知和决策能力,改变着社会运行和发展方式,使人类进入数据驱动技术创新、数据驱动经济发展、数据支撑社会治理的数据时代。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要素作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提出了数字经济时代中市场经济建设的“中国方案”。与此同时,数据主体(信息主体)权利保护问题依然面临严峻考验。为此,协同数据资源上数据主体权利和资源价值创造者的权利,成为当今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制度难题。本次年会旨在为政府、产业和学界提供一个沟通的桥梁,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冲突与协同”,引领中国数据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政策方向,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参加交流学习。
会议信息
论坛主题: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冲突与协同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网络治理与数据信息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智能法治研究院
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
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
地点:中国上海(具体会议地点待定)
方式:现场主会场+线上参与+直播或录播
会议议程(待定)
论坛|开幕
9:00-9:30 领导及专家代表致辞
上半场|议程
专题一 9:30-10:30
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背景和立法目的变迁: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应有定位
专题发言:(2位)
专题二 10:30-12:00
目的特定原则与个人信息再利用:如何开启数据社会化利用之门
专题发言:(2位)
下半场|议程
专题三 13:30-15:00
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保护目的、保护方式、保护内容和实现机制
专题发言:(2位)
专题四 15:00-16:30
信息资源化利用秩序: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数据财产权利
专题发言:(2位)
闭幕式
16:30 闭幕式致辞
论坛征稿
论坛|分论题
论坛特设四个分论题,分别为:
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背景和立法目的变迁: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应有定位
目的特定原则与个人信息再利用:如何开启数据社会化利用之门
信息主体的权利保护:保护目的、保护方式、保护内容和实现机制
信息资源化利用秩序:以价值创造为基础的数据财产权利
论文提交及评审
2020年10月20日前,提交论坛论文或发言大纲。
2020年10月底,公布专家评审通过的论文名单,并发出正式邀请函,邀请参会报告或讨论。
为了保证此次论坛的高效顺利,请参与者围绕本次论坛的主题撰写论文,并注明分论题后提交会务组。
投稿、咨询与提示
投稿方式:
提交论文摘要及完整论文至邮箱:dataprotection@163.com,投稿邮件标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征文+分论题+姓名+题目”。
联系人:
刘老师 13472583603
王老师 18101889796
微信公众号: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微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
邮箱:cyberlawsociety@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