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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审议通过

时间:2020-11-07 来源:齐鲁网 责任编辑:李炎成

近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山东省第一部关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对规范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5G新基建,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安全,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通信基础设施是推进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与保障。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信波介绍,目前,全省16个市正在积极开展5G网络建设,济南、青岛、烟台基本实现重点城区全覆盖。1-5月,全省5G投资完成21.9亿元,居全国第三位。

孙信波表示,随着通信网络、通信服务日益深入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选址建设难,在5G建设过程中基站选址建设难问题仍然突出,小区、商务楼宇等场所难以进入,需要交纳高额入场费等现象屡有发生;二是设施保护与运行维护难,由于市政建设、业主纠纷、业主毁约等诸多原因,目前通信杆路、基站等设施被迫拆迁的数量不断增加,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不到位、易受破坏、无法及时抢修等问题日益凸显;三是共建共享不足,通信杆塔、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监控杆、广告杆(牌)、电力杆塔等功能单一,资源复用不足,杆塔资源的社会化共建共享亟待进一步加强,推动各类杆塔资源向5G基站建设开放,能够大幅减少重复投资,节约土地资源。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广东、浙江等十多个省市先后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依法保护通信基础设施,促进了通信业的繁荣发展,也为山东省制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提供了借鉴。

据悉,《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安全保护、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9条,主要从确立通信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对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对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平等接入作出规范、区分公共资源与民用建筑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定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区和监督保障措施等五大方面作出创新。(记者 廖亮 梁金凤 王渌)

(原标题: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法律规范!《山东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审议通过)

原文链接:http://www.cac.gov.cn/2020-10/27/c_16053615688376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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