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苏军会长、谢双林会长、栾永玉书记,各位线上线下参会的领导、嘉宾、学术同仁:
大家上午好!
在国庆中秋双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召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首先我谨代表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对在武汉现场或者线上参会的各位领导、嘉宾以及研究会的理事、会员表示热烈的欢迎!“武汉是英雄的城市,湖北人民、武汉人民是英雄的人民”。疫情发生以来,武汉人民、湖北人民识大体、顾大局,不畏艰险、顽强不屈,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需要,主动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为阻断疫情蔓延、为全国抗疫争取了战略主动,作出了巨大牺牲和重大贡献。当前,全国抗疫斗争已经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我们研究会的年会因此也能顺利地在武汉召开。根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本次年会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筹备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为此,合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武汉斗鱼鱼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各协办单位给予了充分支持、付出了很多心血。在此,我代表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自去年学术年会以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网络与信息法学这一主线,开展了多类型多层次的活动。我们围绕《数据安全法(草案)》、在线旅游行业发展、网络直播营销监管等主题,召开圆桌会议,就完善网络法律制度、提高法律实施水平等向中央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我们坚持出版《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提升网络信息法学研究水平、推动相关优秀成果的转化。我们协助举办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网络空间数据法律保护”论坛,提升了研究会的国际影响力。我们接受中国法学会的委托,围绕“智能化建设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等开展课题研究,为服务中央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网络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新论断。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为网络治理指明了方向。在2018年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形成综合治网格局”的命题并指出:“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要坚持系统性谋划、综合性治理、体系化推进,逐步建立起涵盖领导管理、正能量传播、内容管控、社会协同、网络法治、技术治网等各方面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为引导广大会员、理事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们研究会的特色,本次年会将主题确定为“网络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网络法治自然是网络治理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络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特别是与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相比,我国网络法治建设仍存在十分突出的问题,网络治理现代化的任务仍十分繁重。推进网络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化,首先需要在理念上明确:网络法治的强度与灰度,一刚一柔,共同调整网络社会行为。网络法治的强度是灰度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法治的强度与权威,奢谈法治的灰度没有任何意义。网络法治的灰度是强度发挥作用的条件,缺乏灰度的法治,一定是“强弩之末”,不可能有持续的强度和权威。网络时代面临的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不少现行法律都难以适应,网络法治体系应有一定的灰度与宽容度,为互联网新业态、网络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因此,当前网络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已经不是简单的制定规则或执行规则,而是要重视并积极培育法治的灰度,通过观念培养,制度设计与能力提升,“把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当然,推进网络治理的现代化与法治化,需要落实的举措还有很多,我们希望通过本次年会能凝聚更多的智慧、提出更多的良策。本次年会设置了五个分论坛与一个青年论坛,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法治的重要论述”、“网络与信息法学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新技术新应用的法律规制”等议题开展学术交流研讨。非常期待大家围绕上述议题发表真知灼见!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完满成功,并祝各位代表国庆、中秋节快乐!
(周汉华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党支部书记,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